编者按:上次为大家介绍了关于城管暴力执法的“相对合理性”与历史问题。今天李文谦律师为大家解读“城管为何会暴力执法?”
城管为何会暴力执法?
城管执法制度上的缺陷是根源。
首先,城管执法制度使城管执法处于不利地位。城管执法中行使的是一种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由城管局统一行使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而有关行政机关则不再行使这一职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要求,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对城管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活动,原来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但是在实际的城管执法过程中,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原归属其管辖的违法现象不闻不问,市城管执法得不到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或者,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授予城管执法权之后,自己同时还行使着相关的执法权,造成执法主体的混乱,造成执法的相对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面临两个或者更多的执法主体的查处,极易引起执法相对人的不满,当面临城管的查处时,就会将不满发泄到“声名狼藉”的城管身上,采取暴力与城管进行对抗,从而造成城管暴力执法。
其次,城管执法制度使城管执法既处于城市管理的末端,又是城市管理的第一线,使得执法者既要直接面对被执法对象并行使自由裁量权,又成为裁量结果的直接实施者。既开罚单又当面索要罚款的执法方式在程序上存在不合理性,不利于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再有,城管执法制度的相关法规不健全。从年全国第一个综合执法试点建立到现在,城管队伍已经经历了近二十年的发展,但是到目前为止,全国仍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独立的法律文件产生。除了缺少法律依据外,城管执法更无规范的执法程序可循。执法者在工作中随意性、自主性很大,使执法工作不能公开、公正的开展。另外,针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机制、保障机制也尚未确立,这就使得城管执法人员疏于法律法规而违规执法,超越法律权限做出有损民众的行为。由于城管执法缺乏强制执法权力保障机制,城管执法工作又不像公检执法具有较高的威严,因而执法对象很可能对执法行为进行反抗,甚至采用暴力抵抗的方式。
执法主体不文明执法是主观原因,由于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起步较晚,执法队伍在构成上比较复杂,其中一些人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培训,少数执法人员的个体素质与执法要求差距较大。另外,部分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公仆意识差,执法观念不强,作风纪律松懈,甚至作风霸道。不文明的执法现象在城管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许多城管执法人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制止时往往采取过激行为,导致城管打人的暴力案例屡屡发生。城管执法主体的不文明执法是激化城管执法主体与执法相对人间的矛盾,导致暴力执法的主观原因。
执法工作的性质和环境是客观原因,城管执法的工作性质及现实环境决定了城管执法不可避免的处于诸多矛盾的风口浪尖,其执法的对象和场所使执法环境变得十分恶劣。首先,在城市管理中,城管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之间的矛盾是最尖锐、最不容易协调的:一方面,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有职权与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另一方面,作为执法的相对人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行为,而且其从事的工作也都是市民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这就使城管执法者与相对人之间发生了直接的冲突,甚至是对立的“敌我”两个阵营。正如毛寿龙先生所言:小商小贩保住了“饭碗”,城管人员就丢了“饭碗”,反过来城管人员端稳了“饭碗”,小商小贩就面临着困难。
城管执法所面对的执法对象大部分属于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方面因为执法对象的文化程度、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又迫于生计,所以执法对象更不愿接受城管执法的相关决定而容易与执法者发生对抗,加剧对立双方的冲突。而且,弱势群体在于执法者的博弈中,往往得到社会大众的同情,这使执法者陷入被动、不利的处境,一定程度上激化了执法者的工作情绪,从而进一步触发了城管执法中暴力执法事件。
下次将为大家介绍“如何解决城管暴力执法问题”,敬请期待。
李文谦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中国拆迁征地领域知名律师,律师世家出身。李律师自年开始研修法律,迄今已有十一年法务工作经验,在律师界享有较佳的声誉。李律师身为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自律师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因办理征地拆迁案件而出名,在“民告官”、土地征收、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重大行政诉讼及民商事案件执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以其优秀的执业能力及卓越的执业操守连续四年被评为年度大律师。李律师把“匡扶正义、仗法直言”作为自己的执业理念,在实际办案过程中,不畏强权,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尤其是在办理拆迁征地案件中,承诺只为被拆迁人、被征收人维权。为满足广大被拆迁户、被征收户的维权需求,李文谦律师创办了蓝秦拆迁征地律师团,该团队具有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丰富经验,除了采取各团队采取的主流办案方法(组合诉讼、全方位诉讼)办理各类拆迁征地案件以外,还独创了定位诉讼(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非诉讼等方法来办理拆迁征地案件。蓝秦律师团成立至今,在全国各地的被征地拆迁客户中创下了良好的口碑,最主要的是在案件实际解决方面(如胜诉率、实际获取合理利益方面等)有着较好的业绩,就办案效果来说,据不完全统计,均高于其他同类型的拆迁征地律师团队。李文谦律师基于个人精通的法律知识与办案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善于根据各户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法律解决方案,从根本上着手解决问题,追求实际的办案效果。李文谦律办理案件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自执业以来,共代理征地拆迁案件近六百余件(其中较多的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其它各类案件近三百件,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李文谦律师承办过的多起重大、疑难、典型案件,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包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广东电视台、湖北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网易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法制周刊》、《南方都市报》、《法制晚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及《齐鲁晚报》等。咨询。
孟文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院,现任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征地拆迁及房地产纠纷案件,曾先后任职于北京强佑(房地产)集团、北京三安科技集团公司,在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及扎实的理论功底。于年开始专业从事征地补偿、房屋拆迁案件,办理过大量拆迁和征地纠纷案件,最具代表性的是,被评为全国十大征地拆迁典型案件的廖明耀房屋强拆案,以及备受主流媒体四川白癜风医院北京公立医院里哪所治疗白癜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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