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专业治疗白癜风医院 http://www.baidianfeng51.cn/baidianfengzixun/wuliliaofa/294.html目前出现了个别人员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佩戴口罩,并且不听从劝阻,甚至引发纠纷冲突的现象,对于这类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的人员应当如何处理?2月7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不只是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事,我们每一位公民都有参与和配合的义务。“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都应当主动学习预防知识。勤洗手、戴口罩是专家推荐的预防感染的有效方式,每个人都应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遵循、带头践行。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4号)的要求,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公共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单位对未佩戴口罩的,应当进行劝阻。实践中,对不听从劝阻,甚至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轻则处以警告,重则有可能被处以拘留。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贾晓宏
监制:张力王然
编辑: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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