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2月24日讯,因前北大教授邹恒甫没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未就“北大淫棍太多”等微博言论向北京大学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经北京大学申请强制执行,昨天,海淀法院通过全国公开发行的《人民法院报》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则由邹恒甫自己负担,此案依法执行完毕
自2012年8月21日起,邹恒甫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上陆续发表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等一系列关于北京大学院长、主任、教授与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女服务员存在不正当关系的博文2012年9月7日,北京大学以邹恒甫的微博言论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
邹恒甫
而邹恒甫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但终审判决生效后,邹恒甫未在判决确定的期北京晚报新闻电话限内履行前述义务,北京大学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邹恒甫送达《执行通知书》
邹恒甫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委托律师前往海淀法院,明确表示不会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海淀法院向新浪微博经营者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协助删除侵权微博
昨天,海淀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报》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邹恒甫负担至此,此案依法执行完毕法院的这一强制执行,有效地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了生效裁判的尊严,也向社会公众彰显了司法权威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作者:林靖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邹恒甫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删除涉诉侵权微博并在其微博上公开发京报网北京晚报表致歉声明,向北京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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