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买到问题宝马二手车北京一消费者要求4S

认为在4s店购买的二手宝马车Mi存在质量问题,购买者边某以产品责任纠纷为由,起诉4S店方、生产商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要求退还合同价款元、赔偿3倍商品价款元、承担车辆发动机维修费元、公证费元以及本案诉讼费。今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消费者边某称,今年1月自己在北京京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购得一辆宝马认证二手车Mi轿车。“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发动机烧机油故障报警,我就于7月到该公司进行发动机维修。不料,维修过程中发现:发动机有拆开大修过的痕迹;发动机维修方法与宝马原厂不符;发动机维修使用了不是宝马原厂配件;车辆在年7月10日后至年11月13日前没有在宝马4S店保养。”就此边某认为,4S店未履行“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的合同约定;不符合北京京宝行宝马官方认证二手车宣传,即每一台BMW官方认证二手车都会检查车的保养纪录,哪怕只有一次没有在4S店进行保养维修,再好的车也不允许开进展厅;也不符合宝马官方网站认证二手车宣传:有完整有效的车辆行驶和维修保养记录、全部使用BMW原厂配件的维修保证、发动机检测合格。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记者林靖编辑:TF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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