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动物防疫法,猫狗是ldquo非食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猫狗是“非食品原料”。食品安全法禁止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捍卫他人吃狗肉的权利的人们,谨记非典是吃出来的——部分人饱了口腹之欲,全社会承受瘟疫之祸。我国已经处于“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屠宰销售”的法律状态,必然会进入“全面禁食猫狗肉”的法律状态——为了防疫,也为了保存人性。01毒肉,真香

小魏养的土狗小白被人偷走了。他远远近近找了个遍,最后在“好运来”狗肉馆被烈日晒得发烫的铁笼里,看到了奄奄一息的小白。

小白不是被晒蔫的。在被偷走之前,小白误食了一些老鼠药,患上了尿毒症。

救回家不到一个月,小白健康状况急剧恶化,病发身亡。如果那天它死于狗肉馆,杀死它的致命鼠药会分流到每一个食客的体内。

未来的某一天,这些慢性中毒的食客会对自己身患重疾感到莫名其妙,却压根不会怀疑到狗肉馆的头上。

那天,小魏是花了元,从老板手中赎回小白的。报警没用,执法人员的说法是,人家有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卖狗肉,管不着。

但事实上,猫狗是“非食品原料”,卖狗肉是违法的。商业性屠宰犬猫的行为,在中国的法律中被禁止。这一点不光普通民众,很多执法人员都没有弄清楚。

中国根本就不存在犬猫的屠宰检疫流程。在全国各地,每个人吃到嘴里的狗肉,都没有经过屠宰检疫,不管是偷盗毒杀的宠物狗,随地抓捕的流浪狗,还是从乡下收购的土狗,它们体内的毒素、各种疫苗成分、病毒和寄生虫,都直接进了食客的肚子。

小魏后来又回去看过一眼,那家“好运来”狗肉馆,已经更名为牛排馆。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件

即使“好运来”整改成了牛排馆,全国还有千千万万家这样的狗肉馆——甚至“挂羊头、卖狗肉”的餐馆和肉类加工厂。店老板还会拍着胸脯保证他的产品健康卫生。食客们就这样傻乎乎地吃了下去,根本不知道,没有一家狗肉店能够拿出检疫合格证。

02给猫狗肉检疫?不可能的

如果一家店出售未经检疫的“瘦肉精”猪肉、“口蹄疫”牛肉,人们会愤怒恐慌,坚决抵制这家店。不知为何,对绝对不可能经过检疫检验的狗肉店,他们却如此宽容。

狗虽位列畜类,但年出台的《畜牧法》仅表示所有家畜、家禽皆可繁育,没有表示皆可食用。

年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清楚地告知人们,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不符合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确立了屠宰动物要检疫检验的强制制度。

《动物防疫法》第42条明确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检疫包括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和食用狗肉相关的主要是屠宰检疫(见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坚决斩断狗肉市场黑色产业链的建议)食药监建〔〕号)《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4条明确规定:”动物检疫的范围、对象和规程由农业部制定、调整并公布”。农业部先后对各类食用动物制定了屠宰检疫规程,诸如《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等等。农业部没有制定犬和猫“屠宰检疫规程”,只有运输时使用的《产地检疫规程》。

并且,农业部在农公(医)[]1号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中,明确答复“未发布过授权地方畜牧兽医部门制定‘犬屠宰检疫规程’的相关文件”。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制定犬猫屠宰检疫规程。目前,地方上只有《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违法提出“食用犬”概念并制定了吉林省犬类屠宰检疫规程。

犬猫类并没有合法的屠宰检疫规程。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猫狗是“非食品原料”。

《食品安全法》所称之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禁止经“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这就很清楚了,只要是商业性屠宰猫狗,便是非法。不用追溯食品来源,也不用查有没有检疫证,首先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查处。猫狗肉是禁止流通物。吃,便成为销赃和帮凶的行为。

03为什么中国不制定犬猫类屠宰检疫规程?在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犬类屠宰许可和监管问题的复函》中,食安办、农业部、卫生部联合告知我们:没有制定犬类屠宰检疫规程,不是来不及制定,而是不宜制定。

最实质的原因是,世界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类屠宰规程

监管部门还认为,这涉及到动物福利问题。

肉用动物、实验动物和野生动物在运输过程中容易传播人畜共患病,因此国家制定了各项《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其中,只有《猫产地检疫规程》和《狗产地检疫规程》两篇特别注明运载工具和笼具应“兼顾动物福利”,而其它动物如家禽、猪兔、水生动物及牛羊马骡等反刍动物全都没有。

这也确凿无疑地证明,中国政府盖章认定了猫和狗对人类的特殊性。

制定犬猫类屠宰检疫规程?现在不可能,以后更不可能。

那么,回到《动物防疫法》的立法宗旨——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非典之祸,不敢重复。

04法律有了,却无人执行

虽然现行法律将猫狗排除在商业性屠宰的范畴之外,各级执法部门显然并没有依法行政,甚至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混为一谈,认为只要有猫狗的产地检疫证明,就可以合法经营。这是严重忽视公共卫生安全,也危及食品安全的行政不作为——

“动物产地检疫”只检查动物在产地时有没有疫病和寄生虫,并不直接对食品安全负责,不会检查即将被送上餐桌、携带疫病和寄生虫或被下药毒死的猫狗和腐臭猫狗尸!

而事实上,运狗车也撒了谎。由于来源非法,那些被送上餐桌的狗甚至连产地检疫都没有。所有的运狗车、运猫车都是无证上路的。

中国法律没有对人们说:这些携带疫病、病毒、寄生虫或毒药的猫狗与食品安全没有关系,即使不可能被屠宰检疫,也可以被端上餐桌。没有任何一位政府官员敢这样说,即使敢说,老百姓也不会答应。

举数例各地的违法执行意见和违法判决:

1.对于市民对狗肉馆的举报,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投诉举报答复函》[梅食药监投复()z10号]称当前广东未出台狗肉监管的地方法规或规章,因此对市售狗肉无检疫检验,监管部门无明确的法规依据确定其为违法行为。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维持了该《投诉举报答复函》。

2.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做好猫狗肉类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办食营()号]提出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溯源主体责任,确保猫狗肉类来源可溯。——这份通知违法提出一个前提:猫狗肉可以合法售卖。

3.年12月3日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告知书中声称,该市境内暂未设置猫狗屠宰场所,因此对猫、狗不实施屠宰检疫。

4.年7月10日浙江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称“鉴于猫狗没有纳入国家屠宰规程,没有定点屠宰场,没有屠宰后的检疫合格证明,根据《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规定,只要活体猫狗的产地检疫证明,即可认定为经营按规定检疫肉类的情况”。

将无证经营变成有证经营,就可以合法售卖猫肉了?

这些来自地方政府和法院的意见和判决,恰恰从另一方面证明了各地根本没有、也不可能对任何一家餐馆的猫狗肉进行过检疫!

各地监管部门默认非法屠宰和非法销售,将猫狗视为“食品原料”,进而主张猫狗肉进入市场无需检验检疫,给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和社会秩序带来巨大隐患。

非法猫狗肉产业链就这样贼眉鼠眼、嚣张跋扈地诞生了。

05你敢吃毒食,我就敢煮

非法猫狗肉产业链环节之复杂,行为之可怖,触目惊心。在这场盛大的偷盗和谋杀盛宴之中,有人制作毒镖毒针,有人负责盗抢毒杀,有人负责收购,有人负责把它们偷偷运到餐馆,有人负责剥皮拆骨,用浓重的调料掩盖每一块新鲜或腐毒的肉体。

盗狗贼采用管控工具暴力盗狗抢狗,不仅罔顾狗命,也罔顾人命。年来源于《央视新闻》与《北京晚报》的文章,已揭露了这些人的黑恶行径:

央视新闻:揭秘

毒病狗肉流向餐桌狗贩子团伙一年暴利数千万

而这些被暴力盗抢来的狗们,被塞进混乱肮脏的运狗车,一路送上了狗肉馆的餐桌。

央视新闻:揭秘

毒病狗肉流向餐桌狗贩子团伙一年暴利数千万

但狗肉店老板并不关心食客的健康问题。中国青年报的记者曾问江苏沛县的一位狗肉店老板:“如果人吃了被毒杀的狗肉是否会中毒?”老板表示:

“一般来说,药量不大,再说一个人顶多吃半盘狗肉,当时不会有什么感觉。”

只要吃得香、当时没感觉,就没事了?真是缺了大德。

央视综合频道:[生活圈]毒狗肉去哪儿了?死狗肉未经检疫流入市场

中了“三步倒”、异烟肼和毒狗针死亡的狗,感染了寄生虫和病毒的狗,被一盘盘端上餐桌,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的食客们丝毫不以为意,不仅高高兴兴地吃,还帮着狗肉馆说好话,生怕有一天严打了,他们再也吃不到这些“强身补阳”、“检疫合格”、“健康卫生”的病狗肉和毒狗肉。

是这些害人害己的食客,导致了黑色产业链的滋生。是许多不明真相的大众和执法人员,默许了黑色产业链的壮大。

“我不吃狗,但不会阻止别人吃。”

“养殖的肉狗吃着没问题,不能吃偷盗毒杀来的狗。”

当人们自认公正客观地说着这些话时,并不知道肉狗养殖场的非法性。为食用屠宰这一核心环节非法,则其上游和下游的所有环节——肉用养殖、收购、运输和销售皆非法。道理很简单,目的非法了,手段自然就不合法。

同时,人们也不知道,事实上国内也没有成规模的肉狗养殖场。正因如此,前些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肉狗养殖”骗局,让不少人受了蛊惑,私下加盟投资,血本无归。

在江苏沛县,宣称是樊哙后人、“中国狗王”、“存栏肉狗及名犬多条,年出栏0多条”的樊宪涛,同样没有肉狗养殖基地——年12月26日,中国青年网记者致电沛县樊哙狗肉制品有限公司核实,接电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我们早已不养狗了。”

06吃猫狗肉?吃的是法

年和年诞生了两部纪录片,片名叫《三花》和《被端上餐桌的罪恶与谎言》,分别记录了黑色猫肉产业链和狗肉产业链的全貌。拍摄过程惊心动魄,揭露的真相残忍不堪(可腾讯视频搜索)。

令人痛惜的是,多年以来,出于对中国的动物法体系和逻辑的不够了解,人们没有准确解读相关法律规范,从而使得现行法律既没有发挥保护猫狗的作用,也没有发挥保护人的作用。

《三花》纪录片:猫皮做成了褥子,猫肉做成火腿肠给人吃

人们以为猫狗不受法律保护,呼吁中国尽快制定《动物保护法》或《反虐待动物法》,呼吁政府加强对整个食用犬只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监管和执法,同时寻找各种能用得上的法律来曲线救国。

而对于他们的呼吁,立法者说,制定新法要有民意基础,尚未达成最大共识;执法者说,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不得禁食狗肉,执法无依据。

人们没有意识到,中国大陆虽然没有专门的《动物保护法》,但不代表没有保护犬猫的法律规范。

这样一个法律现实被全体国民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动物防疫法》及相关规范早已将犬猫排除在食用动物范围外,在法律上不存在食用犬猫以及围绕食用犬猫的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和销售。

依法禁止商业性屠宰犬猫,斩断黑色产业链的核心环节

“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屠宰销售”和“禁食猫狗肉”之间的关系也没有被厘清。这是个递进的关系。目前大多数国家处于“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屠宰销售”的法律状态;一些国家和地区,比如美国、泰国、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则处于“禁食猫狗肉”的法律状态。年,台湾修订年《动物保护法》,在“禁止屠宰和销售狗只(和其他伴侣动物)以作食用”的基础上进一步禁止食用猫狗肉。尽管执法问题非法严重,但必须承认中国大陆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没有那么野蛮。我们正处在“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屠宰销售”的法律状态,尚未进入“禁食猫狗肉”的阶段。即便在当前阶段,所谓的“玉林狗肉节”在法律上也根本没有立足之地。法律已经斩断了黑色猫狗肉产业链之根,却被价值观不同的人们合力扶起,让这棵毒树根深叶茂。

周末了,有没有朋友提议,去狗肉馆尝尝鲜?据说老板拍胸脯保证,卖的是健康狗,放心狗,强身健体又解馋。

——我信你个鬼,撒谎又违法,糟老头子坏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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