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又一地疫情通告浙江又新增2例确诊

点击上方最金华马上   1月18日,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镇海区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等疫情防控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原上报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种目录内的药品进行调整,目录内种发热类药品停止销售,目录内其余种药品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登记上报至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

宁海

关于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等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年1月19日上午8:00开始,全县所有零售药店对咳嗽类药品实行购买实名登记管理,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原上报浙江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监测警戒系统”目录内的种药品进行调整,目录内种发热类药品停止销售,目录内其余种药品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

二、对暂停销售的种发热类药品立即下架撤柜,盘存登记封存。

三、全县各零售药店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四、广大市民保持理性,不盲目囤药,自觉配合零售药店做好发热类药品暂停销售、实名登记购买、亮码测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如发现零售药店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宁海县疫情防控办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海县医保局

年1月18日

滑动可查看

暂停销售的种药品目录↓

严防严控,绝不松懈!

看完后记得右下角点小花

本文来源作者:浙里金华、浙中在线、健康浙江、东阳发布、绍兴发布、第一财经、凤凰网、新闻联播、央视新闻客户端、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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