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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目前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乱象,而且中央也在进行互联网金融的集中专项整治,其实我认为它的发展前景还是非常广阔的。
互联网金融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报道,我觉得也应该去把握几方面的特性,对互联网金融的报道,从我们媒体的角度,我觉得有这么几方面的体会:
首先要有风险意识。因为金融本身是经营风险的一个行业,金融风险本身就具有了隐蔽性、传染性、突发性,还有较强的负外部的特征。如果再和互联网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等特点结合起来,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的传导、快速扩散和蔓延,会对整个的社会或者对金融消费者产生更大的影响。
其实这种风险既包括了和传统金融一样的风险,比如说信用违约的风险,期限错配造成的流动性的风险,还有最后贷款人风险等等。还包括了由于运用了新技术创新和网络交易的虚拟化带来的这些特定的风险,所以作为我们非专业人士来识别是非常困难的,有一定的难度。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对它的报道的风险也是在增加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有时候也会传导给媒体,特别是我们有被背书的风险。
所以我觉得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和产品的报道要多观察、多存疑,因为它本身在创新阶段,模式不确定、风险性很高,要慎之又慎,要有风险意识。
第二要有法制观念。在互联网金融的特定风险里边,首当其冲的风险实际上是法律风险。因为它是一个新的事物,所以面临着很多的法律的空白和规则的缺失,也就是说它缺少一个比较完整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在我们现行的法律里边,并没有对现行的P2P等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属性做出明确的定位,它是金融机构?科技企业?还是什么?特别是在P2P网贷平台方面表现是非常突出的。
所以我们对我们记者的要求是对于互联网的公司个案、平台和产品的报道,要非常的谨慎,一定要看明白,既不要踩雷,也不要误伤,有的时候监督报道里面会有误伤的情况,因为你看不准,对现有的法律要做深入的研究。
第三要有专业精神,实际上财经报道和社会新闻的报道是有所不同的,社会新闻的报道要求我们的记者是杂家,尽可能了解和涉足宽领域,而财经记者更多要求的是专业,这里不仅要求我们有新闻的知识、法律的知识,更多的可能是要有最基本的一些经济、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要遵循最基本的商业的逻辑,还要把握宏观政策、监管政策的走向和意图。
比如说我们怎么认识当前这场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它的来龙去脉是怎么样的,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我们是不是也要跟着某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样,去说“当前是互联网金融的冬天来了”?我觉得对这种专业精神的培养,既包括一个独立的判断能力,也包括在稿件形成过程中和报道过程中的中立的立场和平衡的关系。比如万宝之争,我觉得应该采取中立的态度。
互联网金融本身又是跨业务、跨地区、跨市场属性很明显的领域,所以对金融的各个领域、各个门类的专业知识的要求也非常高。而目前我们很多年轻的记者知识结构确实是有些欠缺的,专业素养不够,特别是面对现在新媒体、自媒体信息源比较多、比较复杂的情况下,缺乏应有的判断能力。
第四要有底线思维。其实这个底线就是我们从事新闻的最基本的一个原则,真实、公正、客观、全面,要坚持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做到理性与良知、责任与担当。在我们财新报道的领域,实际上不像社会新闻那样,我们的虚假新闻相对来讲比较少。但是我们要做到不传假可能非常不容易,尤其现在自媒体比较盛行的年代。现在我们好多的媒体也都在转企改制,加上现在传统媒体的经营状况不太好,经营压力比较大,所以我们要特别地警惕经济利益等因素,对新闻真实性产生的影响。
前一段时间,有一家较大的财经专业报纸,为了让客户在他们那里刊登年报和广告,就利用新媒体歪曲事实,诋毁不在他们报纸刊登年报的一些金融机构,这种做法真的很让人不屑。另外,媒体之间的竞争应该是服务的竞争和良性的竞争,特别是主流媒体,更不要用无良的甚至小报思维去同室操戈。
第五要有诚信理念。大家都在说媒体应该有公信力,其实这种公信力来自于我们的真实、客观、公正的报道,这是我们应该恪守的根基,全面真实地反映这个社会,正确地引导舆论,传承和传递先进文化。不能因为要增加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和广告收入,而放弃我们自身的责任和诚信。
应该说前一段时间,一些伪互联网金融平台,我们媒体的宣传和广告提供了一些不恰当的背书,我觉得我们在这方面有一些推不掉的责任,社会上对我们也有一些指责。从我们媒体的角度来讲,也应该建立一种守信的文化和诚信的理念。这是我对互联网的宣传报道,包括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一些体会和看法。
媒体是有意识形态属性的,我们这些主流的媒体应该从社会责任的角度,从爱护、呵护和包容的角度,更多地从正面宣传互联网金融对金融业整体的推动作用,做好舆论的引导,支持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赵学锋金融时报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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